中行最新回应原油宝事件?

2024-05-12 09:17

1. 中行最新回应原油宝事件?


中行最新回应原油宝事件?

2.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首先我们要知道:中行“原油宝”是什么?
根据中行官网介绍,原油宝是指中国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挂钩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产品,按照报价参考对象不同,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其中美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WTI原油期货合约”,英国原油对应的基准标的为“布伦特原油期货合约”,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个人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相应综合保证金账户,签订协议,并存入足额保证金后,实现做多与做空双向选择的原油交易工具。
这张图很重要,大家要懂!

原油宝这个产品的几个特点!
1、原油宝支持美元和人民币同时交易。WTI与布伦特原油以美元(USD)和人民币(CNY)计价。
2、原油宝是账户交易类产品,账户中的原油份额不能提取实物。
3、原油宝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暂不提供杠杆,可以进行多空操作。
4、交易起点低:交易起点数量为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
5、渠道便捷: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银行渠道办理交易业务。
6、T+0交易:日内可多次进行交易,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率。
需要我们注意的几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条款,以下列出,我们就更清楚的了解这个产品!
第三条风险解释约定,鉴于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可能性,甲方应确认其操作的资金必须是纯风险资本金,其损失将不会对个人财务状况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否则,甲方将不适合叙做金融市场产品。
也就是中行有提示我们,有可能存在损失本金的风险,但是没有提示损失本金以外的风险!
第九条约定,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定方式办理轧差结算或移仓交易。若到期处理日因市场异常波动引起无法交易的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办理正常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到期处理。若下一交易日因市场异常波动仍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再顺延至再下一个交易日。以此类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无法进行轧差结算和移仓交易的,则按照乙方公布的到期结算价格进行到期处理。美原油05合约到期处理日为2020年4月21日,金融消费者在4月20日晚22时停止交易,在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2时-3时,美原油05合约价格历史性地从正值开始跌破0转为负,接下来在仅仅20分钟的时间内,凌晨2点29分最低跌至-40.32美元。这难道还不属于异常波动,难道你还可以正常结算移仓了?这里对市场异常波动定义没有!所以中行接下来的操作,你细品!
第十一条第4款约定,中行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确定强制平仓最低保证金比例要求,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告知。目前强制平仓保证金最低比例要求为20%。第十五条关于强行平仓的定义,金融消费者未平仓合约、交易的浮动亏损导致其交易专户保证金充足率低于中行规定比例或由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中行有权主动代客平仓的行为。原油宝的交易界面多处显示:
当金融消费者的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充足率随着市场变化下降至我行规定的最低比例20%(含)以下时,系统将按照“单笔亏损比率从大到小顺序”的原则对金融消费者的未平仓合约产品进行逐笔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充足率上升至20%以上为止。根据众多投资者的反馈,在此期间,并未受到银行提醒客户补充保证金,并且没有按照保证金不足20%强平原则给客户强平,
这里上面第一张图的模式就尤为重要,因为银行是做市场模式,国内客户下单其实就是一个虚拟盘,实际的实盘是银行下在境外交易所的单子,中国银行不交割还要等到最后一天去移仓换月(这个操作是有点无视风险的意思),那时是自己的外盘单子平不掉,但是我们国内客户下的内盘单子是可以强平的,因为我们触发了银行的风控。
这里的猫腻你想,银行自己愚蠢犯的错,通过合约中的各种利己解释权,把最终亏损让广大投资者承担,是我我不答应!!!
还有以下两个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期货公司在客户没有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开仓交易或者继续持仓,应当认定为透支交易。第三十二条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未按约定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由于行情向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化导致客户透支发生的扩大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你说我亏到你的钱了,
有风险,你不提示!
保证金不足,也不让我追加!
你还借钱让我亏,我谢谢你!

3. 中行的原油宝事件是什么?


中行的原油宝事件是什么?

4. 中行如何回应原油宝事件的?


5.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本质是个场外虚拟市场,对赌。
至于中行实际投资原油那是中行自身对冲风险的手段,和实际交易原油宝的人无关。
为什么会有10点关闭交易系统的规则本质?因为对赌大概率亏,通过提前关闭策略实际就是把投资者的亏损(虚拟亏损),变成自己真实盈利装到自己腰包里。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不着急换仓的主观动因。其实恨不得跌负一万一桶才好。
原油宝用户不带杠杆,但中行交易外国期货带杠杆,实际是把你的钱节流了吃利息。天下还有这么好事情场外交易赚钱,还有节流双赚。
至少应该保底。当然也可以不保本金(保底,保本,保本金三个概念),说明是个对赌产品。真正的理财是银行实际操作并收取佣金,客户负责有限出资。公司法等商业法除了合伙股东,任何出资都属于有限出资。本案例不属于合伙。
本事件例真正属性就是对赌,和业绩对赌商业行为又不一样,银行原油宝是作一种营业性质,纯赌博,超范围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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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后者应该原油宝用户控告中行,加倍罚款赔偿欺诈所得。
鉴于上诉,预测其实中行最终不会要用户补款,当然想维权势必登天也不可能,不了了之就是必然。预测以后此类虚假理财产品最终也会叫停。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

6. 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后,个人的储蓄还安全吗?


7. 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存在的金融伦理问题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存在的金融伦理问题是一、中行原油宝的产品设计是有问题的。1.我们来看他的交易时间:通常情况下,国际原油产品(含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次日凌晨2:00,伦敦冬令时(伦敦10月最后一个周日至次年3月最后一个周日)结束时间为次日凌晨3:00。若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时间为当日8:00至22:00。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原油宝各合约交易时间可能发生调整。而国际原油的交易时间为8:00至次日6:00,即使正常交易日在这中间也有3-4个小时的时间空挡,而风险、波动最大、最易被操控的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当日22:00,与国际交易时间差了8个小时,要知道这是国际市场,而非国内的一亩三分地,有3、4个小时就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更遑论8个小时,一旦方向做错,而波动又极大时,国内客户事实上具有极大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中行原油宝的交易时间设置有问题。2.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信息显示,2020年5月的美原油期货合约将在当地时间4月21日进行交割。为了避免被强制平仓,部分交易者往往会提前平掉5月的合约,重新建仓下6月的合约,而中行原油宝的展期日为4月20日。事实上,工行、建行的原油产品在4月16日左右就已经进行展期了,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我们国家对商品期货合约交割日规定: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与资格。事实上,大商所和郑商所对个人客户的强平规定是:自交易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持仓强平;对个人客户交割日管理最短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也要求必须在交割日前三天空仓,上海原油期货是与国际充分接轨的,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中行至少应该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设定展期日。我们可以看到,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二、风险意识不够,没有底线思维,应对局势变化能力不足。这里有两个信息极为重要:1.据“券商中国”消息:“4月20日(国际油价暴跌出现负油价),中行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上持有的多头高达2万余张,而当时该合约全部持仓就10万多张,等于中行一家【摘要】
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存在的金融伦理问题【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存在的金融伦理问题是一、中行原油宝的产品设计是有问题的。1.我们来看他的交易时间:通常情况下,国际原油产品(含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次日凌晨2:00,伦敦冬令时(伦敦10月最后一个周日至次年3月最后一个周日)结束时间为次日凌晨3:00。若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时间为当日8:00至22:00。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原油宝各合约交易时间可能发生调整。而国际原油的交易时间为8:00至次日6:00,即使正常交易日在这中间也有3-4个小时的时间空挡,而风险、波动最大、最易被操控的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为当日22:00,与国际交易时间差了8个小时,要知道这是国际市场,而非国内的一亩三分地,有3、4个小时就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更遑论8个小时,一旦方向做错,而波动又极大时,国内客户事实上具有极大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中行原油宝的交易时间设置有问题。2.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信息显示,2020年5月的美原油期货合约将在当地时间4月21日进行交割。为了避免被强制平仓,部分交易者往往会提前平掉5月的合约,重新建仓下6月的合约,而中行原油宝的展期日为4月20日。事实上,工行、建行的原油产品在4月16日左右就已经进行展期了,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我们国家对商品期货合约交割日规定:商品期货交易中,个人投资者无权将持仓保持到最后交割日,若不自行平仓,其持仓将被交易所强行平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只有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资格并批准的现货企业,才可将持仓一直保持到最后交割日,并进入交割程序,因为他们有套期保值的需要与资格。事实上,大商所和郑商所对个人客户的强平规定是:自交易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对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持仓强平;对个人客户交割日管理最短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也要求必须在交割日前三天空仓,上海原油期货是与国际充分接轨的,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中行至少应该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设定展期日。我们可以看到,中行的展期日设置极为不合理。二、风险意识不够,没有底线思维,应对局势变化能力不足。这里有两个信息极为重要:1.据“券商中国”消息:“4月20日(国际油价暴跌出现负油价),中行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上持有的多头高达2万余张,而当时该合约全部持仓就10万多张,等于中行一家【回答】
亲,占到了20%,这里肯定是有问题的。”有消息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2.据券商中国的消息,4月15日,芝商所清算所发布测试公告称,如果出现零或者负价格,CME的所有交易和清算系统将继续正常运行,所有常规交易和头寸处理都可以在清算中执行,即已经完成了测试准备。也就是说,就在几天前,芝加哥交易所完成了石油0价格和负价格测试,由此交易所系统打开了交易合约的负价格“开关”,于是也就有了上演石油暴跌至-40美元一桶、买油倒找钱的历史奇观!做过期货市场的人都知道,期货能让人一夜暴富,也能让人一夜破产,作为专业投资人,必须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和强有力的底线思维,所有操作必须流出足够的腾挪空间。就拿交割日前的平仓来说,多头签定买油的合同后,在最后履约期之前必须平仓,除非打算真的去履约买石油。而一旦空头手头有大量的油,同时明知多头是个投机客,并非真正需要石油的产业客户,就可以对多头进行逼仓——明知多头不可能在履约期大量买油,空头就可以“打死也不平仓”,从而逼着多头屈服——要么在履约期租用价格高昂的油船和仓库,来把巨量的油拉去存仓库,然后自己慢慢卖,要么就以极低的价格平仓,让空头赚取巨大差价。而距离最后履约期越近,多头就越被动,也就只能屈服于空头的杀价。而中行原油宝的移仓时间定在4月20日22时,距离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时间仅仅不到两天,稍有期货交易常识的人都知道,哪怕是散户,移仓换月也需要留下充足的提前量,更何况是手握大量仓单的大机构。这可以理解成,在5月合同即将履约时,买方不想要货,则可以和卖方选择平仓,然后重新订立6月的合同。当前,美国的油库几乎全部存满了,买方在全美国都找不到足够的油库来存美油,摆明了不可能去交割现货石油,因此更应当提前和卖方商量平仓,才能有更大的主动权。一旦到了履约前的最后一天才提出解约,自然会被卖方诈到放血。【回答】

中行原油宝事件中存在的金融伦理问题

8. 中行会因为“原油宝”事件受到什么影响?